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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教师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日期:2016-05-30   来源:质管办   编辑: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师、学生教学满意度调查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开展2016年教师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各教学单位要本着对学校和本单位负责的态度,客观看待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按照调查表的具体要求完成本次调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我校教学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服务水平。
    二、调查对象与时间
    1.调查对象:
    “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的调查对象为本部门教师,总样本量不少于调查对象总数的50%。
    2.调查实施时间:6月1日—6月10日。
    三、调查指标
    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见附件1)。根据教学投入、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相结合的原则,从教师角度重点对课程体系、教书育人、教学质量、教育管理与服务、条件保障等方面进行评价。
    四、 实施方案
    1.组织领导。调查工作由学校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各学院(部)实施。
    2.问卷调查。由各学院(部)组织,教师自行评价的方式开展。各学院(部)应加强宣传发动,组织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满意度进行评价。
    3.结果反馈。本次调查要求在教师填写问卷的基础上,学院(部)做出科学的统计分析,撰写教师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数据统计表与分析报告(见附件2),质管办负责汇总,形成总报告。调查信息及时反馈给各有关单位。
    教师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及调查数据统计表与分析报告(见附件1、附件2),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负责开展此项工作,于6月20日前将调查分析报告(纸质稿,盖章)报送质管办,调查分析报告(电子稿)发送至陈珂玮OA邮箱。


附件:

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师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
2.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师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数据统计表与分析报告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6.5.30


学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 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电话:0575-88349596,邮箱:zgb@yx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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