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听课制度的规定》(浙越外发〔2013〕17号)文件精神,请各处室、学院(部)对照文件要求,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听课本记录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党政领导听课记录由校办汇总,统一将听课记录本和听课节数汇总表交质管办。
2.学校各处室中层干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和学生处全体人员的听课记录本由本部门汇总,统一将听课记录本和听课节数汇总表交质管办。
3.各学院(部)教科办统一收齐本部门人员听课记录本并做好汇总,统一将党政领导听课节数汇总表、校级督导听课记录本和听课节数汇总表交质管办,党政领导和教师听课记录本由本部门自行保管。
4.请各单位在2016年6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交质管办,联系人:李宏恩,联系电话:88349596。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听课记录统计工作的通知
学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 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电话:0575-88349596,邮箱:zgb@yxc.cn
Copyright (C) 2016 XXX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69802000007号
浙ICP备050146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