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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6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日期:2016-09-18   来源:质管办   编辑: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安排和《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全省本科高校开展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更新工作的通知》(浙教评院〔2016〕15号)要求,本科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自2015年起列入每年年度常规工作,每年9月1日—10月30日定期开展教学状态基本数据采集, 我校将常态化开展本科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根据我校实际和该项工作开展的经验,为扎实有效地做好2016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工作,确保教学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各职能部门和教学部门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本次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质量管理办公室。
    组  长:徐真华
    副组长:何建乐
    成  员:有关职能部门、教学部门负责人
    (二)各相关部门成立数据采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数据采集组织和实施工作。
    (三)各部门责任分解
    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数据采集工作。
    质管办:负责全校教学状态基本数据采集工作的方案制订、组织协调、数据汇总、审核和提交等工作。
    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数据项采集、录入、校验、初审等项工作;配合好其他部门收集统计等。
    教学单位: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基本数据的收集统计工作。
    各职能部门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详见《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6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指标分解表》(附件1)。
    二、目标要求
    (一)确保数据内容真实、形式规范。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的重要基础,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和构建五位一体评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每年会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相关数据和质量报告,因此,要求确保采集的数据原始、真实和规范。
    (二)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学院各部门(职能部门、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专人(信息员)负责本部门数据采集的填报工作,并将数据采集信息员上报质管办,方便联系与交流。各责任部门应确保数据采集工作到位,确保所负责的数据项目准确,确保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按进度完成任务。各部门责任人和信息员应认真学习数据填报指南,全面掌握数据填报内容和方法,深刻领会填报表格及内涵说明,保证统一标准采集填报。数据采集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严禁工作推诿。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和主要内容
    第一阶段:学习部署(2016年9月7日—9月14日)
    1.质管办制定《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6年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指标责任分解表》。
    2.召开有关部门数据采集人员工作会议,学习《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6年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部署数据采集工作。
    3.质管办设置完成职能部门数据采集用户、角色的设置工作,设置密码,并赋予相应表格的访问权限。
    第二阶段:数据采集与填报(2016年9月15日—10月17日)
    责任部门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指标责任分解表》,按照《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表格》的内涵要求(数据填报指南、数据填报指南修订说明)采集数据。
    本次数据采集采用“分散采集、系统录入、条线审核、集中提交”的方式。
    1.基础数据录入时间
    基础数据表中的数据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请校办、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完成以下先导表格填写录入工作,基础数据录入顺序与时间如下:
    (1)校办填报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校办)、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9月20日前);
    (2)教务处先填报表1-5-1专业基本情况,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再填报表1-5-2专业大类情况表(9月23日前);
    (3)人事处填报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教务处填报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教务处填报表1-8实验场所(科研基地)(9月30日前);
    (4)教务处填报表5-1-1开课情况(10月10日前)。
    2.其余数据录入时间
    10月14日前其余数据表由填报账号填报完成,未填表格需说明情况,并经由责任部门负责人在线审核后提交至校级管理员。
    3.书面材料上交
    责任部门将审核无误并经部门领导审批后输入系统的书面材料(需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名、部门盖章)、《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在10月17日下班前提交质管办。
    第三阶段:数据审核、分析与报送(2016年10月18日—10月30日)
    1.质管办对各部门数据进行初审,并形成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2.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对数据审核后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3.质管办向教育部评估中心提交学校教学状态数据。
    四、数据采集相关注意事项
    1.数据采集依据
    2016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依据是教育部评估中心《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指南》
    2.系统网址:http://udb.heec.edu.cn
    (填报系统浏览器建议使用:IE10.0、IE11、Chrome、Firefox版本)
    3.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时限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按照统计截止时间发生数。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次统计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本次统计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本次采集的时点为2016年9月30日。

    4.各部门账号如下:         

序号

部门

填报账号

审核账号

1

12792_tb_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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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校友会办公室

12792_tb_xyh

12792_sh_xyh

3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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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92_sh_jwc

4

学生处

12792_tb_xsc

12792_sh_xsc

5

人事处

12792_tb_rsc

12792_sh_rsc

6

科研处

12792_tb_kyc

12792_sh_kyc

7

总务处

12792_tb_zwc

12792_sh_zwc

8

财务处

12792_tb_cwc

12792_sh_cwc

9

外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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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92_sh_wsc

10

图书馆

12792_tb_tsg

12792_sh_tsg

11

教育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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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92_sh_jyzx

12

教师发展中心

12792_tb_jsfz

12792_sh_jsfz

13

质量管理办公室

12792_tb_zgb

12792_sh_zgb



附件:
1.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指标分解表
2.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



                                         


学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 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电话:0575-88349596,邮箱:zgb@yx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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