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师、学生教学满意度调查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开展2016年学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各学院要本着对学校和本学院负责的态度,客观看待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组织本学院学生,按照调查表的具体要求完成本次调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我校教学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服务水平。
二、调查对象与时间
1.调查对象:
“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所采用的调查方法是抽样调查。为了保证本次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的真实性和代表性,将各班级进行简单随机抽样,总样本量为调查对象总数的30%。
2.调查实施时间:11月25日—12月10日。
三、调查指标
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见附件1)。根据教学投入、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相结合的原则,从学生角度重点对课程体系、教书育人、教学质量、教育管理与服务、条件保障等方面进行评价。
四、实施方案
1.组织领导。调查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各学院实施。
2.问卷调查。由各学院组织,学生自行评价的方式开展。各学院应加强宣传发动,组织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满意度进行评价。
3.结果反馈。本次调查要求在学生填写问卷的基础上,各学院做出科学的统计分析,撰写学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数据统计表与分析报告(见附件2),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汇总,形成总报告。调查信息及时反馈给各有关单位。
学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及调查数据统计表与分析报告(见附件1、附件2),请各学院认真落实,负责开展此项工作,于12月12日前将调查分析报告(纸质稿,盖章)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调查分析报告(电子稿)发送至陈珂玮老师OA邮箱。
附件:
1.附件1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doc
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6.11.24
学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 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电话:0575-88349596,邮箱:zgb@yxc.cn
Copyright (C) 2016 XXX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69802000007号
浙ICP备050146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