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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日期:2017-04-17   来源:质管办   编辑: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师、学生教学满意度调查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各教学单位要本着对学校和本单位负责的态度,客观看待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按照调查表的具体要求完成本次调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我校教学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服务水平。

    二、调查对象与时间

    1.调查对象:

    “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的调查对象为本部门教师,总样本量不少于调查对象总数的50%。

    2.调查实施时间:4月24日—5月3日。

    三、调查指标

    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见附件1)。根据教学投入、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相结合的原则,从教师角度重点对课程体系、教书育人、教学质量、教育管理与服务、条件保障等方面进行评价。

    四、实施方案

    1.组织领导。调查工作由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各学院(部)实施。

    2.问卷调查。由各学院(部)组织,教师自行评价的方式开展。各学院(部)应加强宣传发动,组织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满意度进行评价。

    3.结果反馈。本次调查要求在教师填写问卷的基础上,学院(部)做出科学的统计分析,撰写教师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数据统计表与分析报告(见附件2),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汇总,形成总报告。调查信息及时反馈给各有关单位。

    教师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及调查数据统计表与分析报告(见附件1、附件2),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负责开展此项工作,于5月18日前将调查分析报告(纸质稿,盖章)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调查分析报告(电子稿)发送至陈珂玮OA邮箱。


附件:

1.附件1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doc

2.附件2:学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xls



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7.4.17



学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 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电话:0575-88349596,邮箱:zgb@yx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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